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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光遗迹

        季松临和外婆住在林圆寺胡同12号,推开桧木大门,四合院开阔,生长繁茂的绿萝爬满墙壁,金灿灿的桂花开得正好,拐角处栽了一水儿马蹄莲,花苞子颤巍巍地迎风抖着,枯萎茎秆上缠绕几株残花,幽幽地散发着一丝冷香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哎呀,昨儿忘记搬回屋,花都涝了。”老太太急得跺脚,忙抬起花盆底,将雨水漏出来,一边小心地抬起花径察看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您大病初愈,别碰冷水,”季松临眼疾手快,接过外婆手里的花盆,任劳任怨地说:“这些花交给我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别抢别抢,你们年轻人,哪懂照顾花,”老婆婆嫌弃似的,拍掉他的手,嘟囔着:“去,别给我添麻烦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一簇挺秀雅致的植物里,老太太扭着稍显臃肿的身躯,布满斑点的手指拂过花叶,掸去风尘,动作轻柔而小心。

        她那惜花神色与徐子华逐渐重叠,徐尘屿想起父亲也爱花,客厅瓷瓶中有玫瑰,有丁香,偶尔也有晚香玉,不过,他最爱的还数虞美人。

        已识乾坤大,犹怜草木青,说的就是这种人。

        季松临走在他身旁,偏过头,小声说:“老太太种的花,她可宝贝了,我有一次不小心碰坏两株,挨了一顿揍呢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徐尘屿听得有趣,笑得眯起眼睛:“这么凶啊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可不是,”这一句说得比上一句更小声,季松临压低了嗓子,不敢教爱花如命的老太太听去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尘屿,进屋坐,吃了早点再走啊,”沈夕澜处理好后,笑得灿烂,轻轻推开正厅的大门,招呼着他进去坐。

        沈夕澜原本打算亲自下厨,冰箱里放着鲜肉和饺皮,还没打开冰箱门,就被季松临制止了,连拉带拽的被外孙“轰出”厨房,他自己系上围裙,鼓捣早点去也。

        难得厨房有帮手,沈夕澜乐得清闲,她和徐尘屿聊得起劲,缠着他又讲了个警察故事,茶壶里煮着大红袍,幽远的茶香溢满屋子。

        客厅不算太宽敞,好在干净整洁,家具清一水的乌木桌椅,其上铺着水莲湘绣靠枕,老派风气。

        墙壁上挂着一张旧照片,照片里的女人着一袭如蝉纱薄的月白旗袍,脖颈坠着一条翡翠项链,身材高挑,鹅蛋脸配一双浓丽眉眼,巧笑盼兮间,蕴涵着一份世人不及的风情。

        老太太抬指,抹去照片框底的灰尘,她把面一扬:“我囡囡,好看吧?当年追她的人排到了胡同口呢,”讲到这里,她语气打趣地说:“有个痴小伙,尽来门前说傻话,什么要爬上天去,把那月亮掐下来,给我囡囡当发簪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徐尘屿再一次凝视着那张照片,风华正茂的女人如一株无暇玉梨花,看见她的第一眼,就知道是那种让男人疯魔的女人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不过她也傻,非得跟一个不合适的人在一起,”老太太尾音轻轻颤了颤,没再往下讲了,很显然,那属于伤心往事。

        沈夕澜眼中情绪往下沉,她走到收音机旁,将一盘磁带卡进去,按下按钮,清丽唱腔穿堂过,堆满耳廓,比起上一次咿呀不清的《南柯记》,这次徐尘屿听清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1愿此生终老温柔,白云不羡仙乡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老太太搭着椅把手,随着婉转曲调,手指轻点,像是合奏,也跟着哼唱两句,屋子里早已没有女主人,却处处是她的痕迹。

        人们对于伤心事,有一种不说破的识趣,徐尘屿抬起茶壶,斟满一杯,推至沈夕澜身前:“阿姨唱曲儿真好听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那当然了,她是昆曲演员,全剧院唱得最好的就是我囡囡,”老太太每次提到“囡囡”两个字,眼底亮起光,言语间全是骄傲。

        季松临曾对徐尘屿提起往事,她母亲死于一场重大车祸,与爱人死生不复相见,突生一点嘘吁,哪怕是这般的女人,也落得凄清下场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可惜她走得早,”老太太嘚瑟的神色褪去,脸庞染上落寞:“留下临临一个人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厨房烟雾缭绕,徐尘屿偏头,隔着那点迷离,看向季松临独自忙碌的背影,他心底没由来涌进一股冲动,他真想在这座旧居里,越过长达二十年的岁月,越过人海潮浪,看看儿时的季松临,听一听他的笑和哭。

        徐尘屿看着沈夕澜,认真地问:“婆婆,松临这些年过得快乐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有那么一瞬间发愣,大约是她没想到,会一个人问她这样的问题,等沈夕澜回过神来,才说:“快不快乐什么的,老太太也不清楚,他总是报喜不报忧。不过我也希望他能快乐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茶水烧涨了,茶壶口冒出腾腾水汽,白雾散落在空中变换了无数个形状,徐尘屿双手握成拳又松开,他犹豫良久,终是开口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知道这样很冒昧,可是请您原谅我,关于松临的父亲,您知道的,对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沈夕澜打量着徐尘屿,那目光有疑惑,有震惊,唯独没有防备,说不上为什么,老太太第一眼见到这小伙,就和他投缘,人与人之间,无法解释的事,通通归为份吧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这个秘密啊,我藏了很多年了,”沈夕澜目光转向窗外,看着那丛丹桂。

        渤海边缘有一座小岛,东临碣石南临悬崖,望眼望去,茫然的海岸线根本看不到尽头,海岛上没有棕榈树,没有七里香,没有旖旎风光,除了星辰和月亮,什么都没有。

        无穷无尽的野风和茂密丛林是小岛的皮囊,寂寥才是真正它的模样,季松临的父亲,是这座小岛的守岛员。

        一次学术交流的机会,他来到z市,邂逅了季松临的母亲。

        季风扬和周宛清的初遇,一如话本里的才子佳人。

        周宛清在大剧院名声响当当,戏迷们称她为“玉面黄莺”,她站在台上,身段优美,步生莲花,水袖轻甩就生出万千迤逦,开嗓一曲,余音绕梁三日不绝。

        戏曲刚散,周宛清坐在镜前卸妆脱冠,同行姊妹便讲,剧院外站着个男人,一连守了七日,就为了见她一面。

        捧她场的戏迷里不乏达官贵人,周宛清一贯不喜,只当那男人是个见色起意的登徒子,故意拖到夜间十点才离开剧院。

        踏出大门,那男人还等在原地,时近晚秋,夜风呼啸,来人穿着件单薄的缎面衬衫,冻得嘴唇发白,他长得十分俊秀,高挺的身材却透露着青涩,年轻的脸上生了一双小鹿眼,如淡墨横扫,又如意外闯进这世间的毛绒小动物。

        男人回首,见到一袭月白织锦旗袍的周宛清,泼墨长发随晚风飘荡扬起,他就那么傻乎乎的笑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周宛清对季风扬第一印象,文绉绉的书呆子。

        书呆子把“你好,周小姐”五个字说得颠倒混乱,笨嘴拙舌得像个傻瓜,最后,他顶着一张大红脸,手忙脚乱地把一封亲笔信塞到周宛清手里。

        一溜烟跑了,像一阵九月的风。

        笔迹利落,写的是小楷,规规整整地在纸上写下:“周小姐,我叫季风扬,未见你之前,从未这般感受昆曲之美好,那日剧院听戏,您一曲唱罢,教我再难忘怀,我明白这样唐突的求见,令您为难,但请您理解一个莽撞男子的笨拙,但愿您不要嫌弃。等待您的回信,祝您愉快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周宛清的目光在“笨拙”二字上来回转悠,眼里淡漠的神光专为柔和,她看着看着,忽而轻声笑了笑,流苏耳坠在笑声错落间荡漾。

        见识过不少风月场,懂得成年人之间的周旋与进退,也许是这份难得的惊慌失措打动了周宛清。

        比风花雪月更动人的,只有赤诚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年轻人的爱恋来得比流光耀眼,无论刮风下雨,季风扬每天都在剧院外守着,直到她下戏,两人一块散步读书听音乐,他会念很美的诗给她听。

        2“许多细枝末节都被略去,

        你告诉我,你在,

        仿佛就把一个春天还给了我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他们如坠入情网的红尘男女,爱得痴缠,一日不见就如隔三秋,季风扬没工作的时候,每日准时来剧院报道,来时他总是手捧一只白玫瑰,等待周宛清下戏后,他便窜步到后台,亲手把那只玫瑰花送给她。

        半年后,学术交流变得繁忙,两人经常见不着面,季风扬只好将自己的满腔思念写在纸上,寄出去。

        周宛清的书房积攒了厚厚一沓信件,她每晚唱罢回家,窝在房里,总会把那些信翻来覆去的看,有些句子她能倒背如流。

        徐尘屿听得痴了,在沈夕澜停下声儿时忍不住问道:“既然他们两情相悦,怎么会分开呢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这个嘛,”沈夕澜叹了口气,有点无可奈何:“季风扬要回岛,我囡囡热爱剧院,不愿意跟他走,一边是爱情,一边是理想,终究还是分道扬镳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那是冬天的第一场雪。

        两人吵得面红耳赤。

        季风扬还是那个书呆子,他不懂迂回和退让,只顾紧紧抓住周宛清的手,几乎破釜沉舟地哀求:“宛清,跟我走,我保证给你一生一世,和你白头到老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胸腔中卷起潮湿,周宛清的脸上却很平静,她挣脱他的手:“如果你真的爱我,那你为什么不肯留下来?”

        关于走还是留,他们探讨了三个月,一开始心平气和,然后争吵不休,最后闹到不可调和。

        确实没办法了,人生中并不是只有爱情,季风扬承受着巨大失落:“你有你的热爱,我有我的责任,如果两者真的无法共存的话,那我放你走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街道盖满白絮,皎洁得像一座童话镇,季风扬站在飞雪中,与周宛清遥遥相望,犹如第一次初会,不同的是,上次为“你好”而来,这次,为“再见”而走。

        周宛清红着眼眶,秀丽绝伦的脸上满是清冷倔强,她留给了季风扬一个孤决的背影,那一走,再也没有回过头。

        季风扬带着失魂落魄回到小岛,尽他的职责。

        分开两个月后,周宛清才发现自己怀孕了,她想了又想,还是决定把孩子生下来,却至始自终都没给季风扬去一封信。

        沈夕澜捧起那盅大红袍,吹了吹茶沫,饮了一口,袅绕热汽给她的老花镜蒙上一层霜花,她觑起眼睛,若有所思地叹了一口气:“我这个囡囡啊,从小就要强,太骄傲也太清高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一刹那间,徐尘屿竟有些不知所措,季松临曾说周宛清的葬礼,他父亲没有到场,说不定季风扬根本不知道周宛清身死,也不知道自己还有一个这么大的儿子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便是他的身世么,知道后,徐尘屿心头像压住了一块大石头,那份遗憾,反而随着岁月变得更浓厚了一般。

        早餐出锅,季松临把三碗热腾腾的汤圆端上桌子,他的出现,打断了一老一少的交谈。

        白瓷碗冒腾着袅袅雾气,淡黄花蕊沁出一缕香甜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吃啊,愣着干什么?”季松临看着恍神的徐尘屿,提醒他。

        他陷在往事里回不过神来,听到这一句,才暂时收起莫名的愁绪,佯装什么事都没发生过:“桂花汤圆,”徐尘屿俯身,再闻一次那香气:“哎,很香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沈夕澜像个没事人一样,舀了口汤水:“临临的手艺没有我囡囡好,她做的桂花汤圆,才是真的香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说着,老太太吃了一颗,眼镜片沾上白雾气,她眯起双眼:“差点味道,你是不是忘记放糖了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您血糖太高,不能吃甜食。瞅我也没用,过会儿还得吃药呢。”季松临抬起眼睛,却意外瞥见徐尘屿的神色。

        徐尘屿皱紧眉头,吃一口汤圆就抬首看他一眼,那眼神有点复杂,犹如看一只被人丢在垃圾堆,奄奄一息的小病猫般,充满爱怜。季松临心中疑惑,吃个汤圆而已,那人怎么老是偷瞟他。

        老太太唉声叹气,她心不甘情不愿地搅了搅银勺,将季松临注意力拽走,在外孙的注目下,食不知味地把早餐吃下去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放着,我来就行了,”季松临拿走徐尘屿手中的碗筷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不是说好了,这次让给我收拾。我言而有信,保证给厨房拾辍干净了。”徐尘屿不给,两人一来一回间,不小心碰翻了碗筷,汤水淌湿了徐尘屿的t恤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烫到没?”季松临一把拿过桌子上的蓝色抹布,手忙脚乱地去擦他胸前湿透了的衣服:“快擦擦。””

        白t映了一大块污渍,沈夕澜哎呦两声,连忙递纸递毛巾,再一看,还是没办法,只好让徐尘屿去季松临房间,换件干净的衣服。

        季松临打开衣柜给徐尘屿看:“你想穿什么?”

        徐尘屿心不在焉地说:“都可以,你随便找一件给我就行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平时买衣服习惯买偏大一码,我看咱俩体型差不多,你应该也合穿,”季松临翻箱倒柜,比量着身高身形,给他找了一件卫衣,转身递给他:“这件吧,快换上,天气转凉了,免得感冒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卫衣送出去后,两人背对着彼此。

        往事还在徐尘屿脑子里翻滚,他换衣服也换得漫不经心。

        空气中响起皮肤与布料的摩擦声,窸窸窣窣的,很轻很小,过境风一吹,就散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衣柜旁摆着一方落地穿衣镜,正好将徐尘屿的背影收入其中,季松临情不自禁地瞥了一眼,最先暴露在空气中的是那光泽莹润的脖颈,如璞玉透亮的白肩膀,他抬臂褪掉上衣,背脊随之剥落,肌肉分布均匀,不过分健硕也不单薄。

        只偷偷看了一眼,季松临的心跳一下冲到了阈值,却不是为了这一具诱人胴|体,而是他背部那星罗密布的伤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