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我擦!居然是摇滚乐! 没有错,黑暗福克斯这位性格与之前的光明面完全不同的人所用的演奏技巧,就是将原先吉他没有的功能藉由圣力来创造出来。 这特马是电吉他吧!用电吉他来表演圣歌,我也是醉了。 洪弃在后台听的时候已经是一脸惊讶,当然同样的表情不只是他,赛克斯,以及外面快要万人的听众都是如此。 但......这样的圣歌也挺刺激的? 对于平时庄严难以靠近的圣歌现在却是用不同的方式来演绎出来,这又怎能不让这些平时对那些音乐出现疲乏感的人们,开始逐渐随著音乐的起伏而跟着摇摆起来呢? 同时,他们也进入了福克斯的故事中。 前面的圣歌是在赞扬赞颂圣主,但后方的歌曲却是让众人知道这位存在虽然高的无法接近,但神所传下来的歌曲却是能让人们逐渐接近他的,哪怕只有一丝丝距离,他们也是在接近的。 那是对于主近乎疯狂的虔诚,没有足够信仰,人是无法体会到的。 接近主,沐浴在主的光辉之下,这就是信徒的愿望! 但更多人却是听到另外一个故事,两个人的斗争,善与恶之间的战争,同样的他却是拥有完全不同的性格。 被音乐感染到的人甚至感觉自己的性格似乎也逐渐被分开来,不一定是善良与邪恶,但他们无一例外都是对立的人格! 太精采了! 人们无法想像居然有人能把吉他这个新兴乐器给演奏的如此完美,这样的成就通常也只会从那位创造者唐柯身上体会到,但,福克斯他已经受到众人的承认。 这是一位疯子,也只有疯子才能够把一圣歌演奏的如此特别! 乐曲到了尾端却是逐渐回归到平时所见的庄严之处,让众人惋惜的同时却彷佛找到了所谓的归属,先前所对立的人格就好像找到了属于他的宁静,并重新让善主导了自我。 终曲是纯粹的庄严,或者说庄严带些哀悼的意味,故事里并没有说出到底谁死了,但不同的答案都出现在每一位深深被吸引到故事里头的人们。 “与其说这是圣歌,不如说它是一让人反思的歌曲吧?” 平心而论,佩莉蒂觉得赛克斯应该是无法打败这位音乐疯子,因为他是如此的特别且又创新,不仅抓住了狂热者的心,更是捉住那些对于圣歌有些厌恶甚至反感人们的心。 保守派喜爱,激进派更是喜爱,那,谁又会讨厌呢? “不,它还是圣歌,圣经曾说,聆听我主福音,将能到达天堂。” 法兰多所说的最后一句,让人们不禁想像,所谓天堂到底是什么? 福克斯,疯子,音乐上更是疯狂,但,他似乎让人们对于难以想像的天堂有了些想法? (未完待续。)(未完待续。) 第(3/3)页